校园新闻

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校服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

一、项目背景与项目性质

为做好我校2026年学生校服供应工作,保障学生着装安全、舒适、得体,体现我校戏曲专业特色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服合作供应商意向。

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参与响应。

(一)项目名称: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2026年校服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项目

(二)征集人: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

(三)服务对象:我校在校学生

(四)项目性质与资金来源:本项目校服由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选购,费用由家长承担,学校不使用财政性资金统一采购,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,亦不属于招标投标行为。按照"公开、公平、择优"原则征集意向合作供应商,为家长选购校服提供资质合格、质量可靠的候选厂商。

(五)征集方式:公开意向征集

(六)项目内容:

校服分类:

春秋套装、夏季T恤、冬季羽绒服。

(七)项目规模说明:鉴于我校为中等专业艺术学校,在校学生规模有限,年度校服订购总量相对较小,且以学生及家长实际订单为准,学校不承诺保底订购数量。意向供应商参与前应对项目规模有合理预期。具体款式、数量、供货时间及价格参考区间,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下方联系方式向征集人咨询获取(我校将对所有咨询供应商提供同等信息并登记备查)。

(八)本项目设有限价参考区间:800元—1100元

二、征集原则

本项目秉承"质量优先、规范合规、价格合理、家长认可"的原则:

(一)质量优先:校服直接关系学生身心健康,资质与质量是意向征集的首要标准;

(二)家长参与:学校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需求确定、供应商评审及意向确定工作;

(三)价格合理:以近三年我校校服实际成交价格水平作为合理性参考,价格畸高或畸低者均不予采纳;

(四)自愿购买:入围供应商应尊重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权,不得借学校名义强制订购。

三、设计与质量要求

(一)设计要求

    以我校现有校服款式为基础进行适度优化,可对版型细节、配色方案等进行调整;

    面料可结合学生日常穿着及戏曲活动需求进行升级优化;

    校服可结合戏曲元素(如盘扣、水袖轮廓、传统纹样等)进行设计,兼顾舒适性与设计感;

    具体设计方案可通过评审环节与征集人进行多轮沟通确定;

    知识产权约定:学校提供的校徽、校名、"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"字样标识,以及基于学校明确要求定制的独特设计图样、专属配色方案、特定戏曲元素融合设计,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,供应商不得将同款设计用于其他客户;供应商自有的基础版型、通用面料、通用工艺及供应商原创的、未使用学校专属元素的设计不在此列。

(二)质量要求

    成品须符合 GB/T 31888-2015《中小学生校服》 国家标准;

    面料及辅料须符合GB 18401-2010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,甲醛含量、pH值、异味、耐摩擦色牢度等指标均须符合相应类别要求;

    工艺须满足耐用性要求,缝线平整牢固,版型贴合中专学生体型特点;

    供应商须提供由具备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。
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涵盖服装生产或销售;

(二)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三)具备校服或同类服装生产能力,能提供符合 GB/T 31888-2015标准的产品;

(四)具备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,或能提供同等效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材料;

(五)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;

(六)未被"信用中国"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;

(七)近三年内(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溯三年)具有不少于 2 个校服供货业绩,或具有为学校、艺术院团、专业表演团体等机构提供服装(含演出服)的同类业绩;

(八)具备设计调整能力,能根据征集人需求进行款式修改、面料替代并配合完成样品试制;

(九)具备完善的售后保障体系,能及时响应尺寸调整、补做、退换等需求;

(十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,不允许转包。

五、响应文件要求

(一)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(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):

    意向响应函;

  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
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;

    GB/T 31888-2015 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及产品检测报告(由 CMA 资质检测机构出具);

    初步报价明细表及总价报价单(含各款式单价、总价、面料说明等),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、税金、售后服务等;

    设计方案(含款式效果图、面料说明、戏曲元素融合思路等);

  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供货证明等,须体现项目名称、供货内容、供货数量、供货时间等信息);

    售后服务方案;

   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(加盖公章);

    廉洁承诺书(加盖公章);

    接受家长自愿购买安排的承诺函(承诺不以学校名义强制订购、接受实际订购数量波动、不以此为由变更单价或拒绝供货);

  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(二)报价要求

    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,采用分项报价与总价报价相结合的方式;

    首次响应报价为初步报价,评审结束后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;

    最终报价一经提交,在响应有效期内不得变更;

    征集人将以近三年我校校服实际成交价格水平作为价格合理性参考;

    对报价显著低于合理成本的,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,不能合理说明的,该项报价视为无效;

    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15日。

(三)样品要求

    进入评审阶段的供应商,须按征集人要求提供样品供评审参考;

    样品制作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;

    未入围供应商的样品,征集人在评审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供应商自行取回,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;

    征集人对样品应尽到与保管自有财物相同的注意义务;评审过程中的正常展示、试穿、轻微磨损不属于赔偿范围。

响应文件提交

(一)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5月15日(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)

(二)提交方式:响应文件须以密封纸质文件形式提交,外封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。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交:

    现场递交至征集人指定地点;

    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(以征集人签收时间为准,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)。

(三)提交地点: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66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(房山校区)B座200室

七、意向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告知

为便于供应商合理响应,特告知下列事项(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《意向合作协议》约定为准):

(一)意向合作供应商须在签订协议前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函(具体比例在协议中约定);

(二)征集人将对样品、批量生产产品、到货产品进行分阶段质量验收;

(三)征集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到货产品进行抽检,抽检不合格的,检测费用由意向合作供应商承担;

(四)供应商须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、补做责任及售后服务;

(五)供应商须接受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选购的安排,不得借学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;实际订购数量以家长实际订单为准,学校不承诺保底订购量,供应商不得以订购量未达预期为由单方变更单价或拒绝供货;

(六)供应商须履行设计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义务;

(七)供应商不得将协议项下的业务转包给第三方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征集人: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

项目联系人:郑老师

联系电话:010-63531717/15901050757

办公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66号

纪检监督电话:010-83533876

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,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咨询项目详细需求、参考数量、供货时间、价格参考区间等相关信息。学校将对所有咨询供应商提供同等信息,并对咨询情况进行登记备查。

九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意向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,响应文件不予退还;

(二)供应商对本次征集活动有异议的,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,征集人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;

(三)本公告通过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站及相关平台发布;

(四)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《意向合作协议》约定为准;

(五)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所有。


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

2026年4月29日